近期,有网友在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众留言系统咨询关于“国家标准立项建议”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给予了答复。
对国家标准“提出”的准确界定
问: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提出”如何准确的界定,怎么算真正的提出,现有国家标准的提出是否都需要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相关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经审核后再向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立项申请。
答: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政府部门、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根据国家有关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向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也可以直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推荐性国家标准立项建议可以向技术委员会提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回复部门:标准技术管理司
时间:2026-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