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测评内容包含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应担责!
一、测评主要乱象表现
1.自立标准,测评结果不科学
第三方测评机构缺乏统一标准,往往自定评测指标和方法,导致同一产品在不同平台结论截然相反。例如,美妆测评中甚至有使用玫瑰花瓣测试保湿效果等缺乏科学依据的方法。
2.虚假测评与商业利益绑定
部分机构通过剪辑视频、伪造数据等手段夸大产品效果,例如博主用热水敷脸制造“褪红”假象,误导消费者。更有测评机构直接与品牌合作,以“商测一体”模式推荐自家或合作产品,甚至诋毁竞品。
3.低门槛与专业缺失
行业准入门槛低,许多博主仅凭手机即可发布测评内容,缺乏专业资质。中消协报告显示,仅23.4%的测评账号具备法人背景,部分“素人”博主甚至通过28天速成培训上岗。
二、测评乱象成因
1.行业标准与监管缺位
目前缺乏统一的测评标准及准入门槛,监管部门对测评机构的资质、流程等规范不足,导致市场鱼龙混杂。
2.商业利益驱动
测评机构多依赖广告、带货盈利,难以保持中立。部分平台通过“测评-涨粉-带货”模式快速变现,甚至批量定制测评内容刷屏宣传。
3.平台流量导向与审核松散
社交平台追求流量,对测评内容审核不严,违规账号被封禁后仍可转战其他平台,形成监管漏洞。
案例解析(部分)
基本案情
原告某医药科技公司是一款婴儿润肤乳的生产商和销售商。2021年3月,原告发现被告某科技公司运营的母婴类产品测评公众号上发布了一篇名为《57款宝宝身体乳评测(下):2款检出微量重金属,1款PH值偏低》的文章(以下简称涉案文章),文中指出原告生产、销售的婴儿润肤乳在专业检测中检出重金属铬且PH值大大低于国家标准,并以醒目字体予以突出显示。原告对上述结论持有异议,故联系公众号客服取得相应《检测报告》,发现该报告在产品名称、型号等内容的记载上存在瑕疵,且在声明一栏中载明“报告仅用于科研、教学、内部质量控制等活动,不可用作为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的用途”。
2021年4月,原告再次浏览该公众号,发现被告发布《团购:评测表现优秀的宝宝洗发沐浴露、身体乳、面霜,价格优惠!》一文,文中回顾并引用了涉案文章的测评情况,同时针对测评排名较高的某品牌婴儿身体乳发布团购信息。经查,该品牌在涉案文章发布前即与被告存在合作关系。
原告认为涉案文章中关于铬和PH值的数据存在严重失实的可能,而该文章通过标题、醒目字体等方式对相关数据予以突出,对数据来源和事实情况的描述以及数据用途(用于比较广告)都存在误导性,构成商业诋毁。
被告辩称涉案文章标题并无夸大,关于重铬和PH值的相关描述均依据《检验报告》作出,内容客观真实,且包含“重金属铬的检出量低,安全性不必过于担心”等保留性陈述,并非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法院审理
被告超出检测报告的使用范围,通过强化标题,使用醒目字体等方式,对检出微量重金属和PH值较低这一情况予以突出显示,却未能对指标的选取和影响以及整体评分的标准作出充分说明,在母婴产品消费群体普遍对安全性、舒适性尤为重视和敏感的背景下,有失公允的基本原则,存在误导性。
另一方面,被告提供母婴产品测评的同时还从事同类产品的销售,涉案文章发布后,被告即对涉案文章中所推荐的一款品牌合作产品开展团购,且在消费者购买的过程中,亦使用测评文章作为说明产品优劣的一种方式,被告行为存在通过涉案文章凸显自身优势、散布竞争对手劣势,从而获得市场份额的主观意图,已经超出了传递产品信息的合理边界,直接影响着消费者对产品的认知和评价,其行为构成商业诋毁。
法院审判
判决令被告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50万元并消除影响。
被告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