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导读丨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1月1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26〕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挖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潜力,带动重点行业领域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建设零碳工厂和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是指通过技术创新、结构调整和管理优化等减排措施,实现厂区内二氧化碳排放的持续降低、逐步趋向于近零的过程。引导工业企业试点建设零碳工厂,带动行业减碳增效和绿色低碳转型,对于因地制宜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更好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支撑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意见》提出,零碳工厂建设遵循因业施策、系统推进,创新驱动、技术赋能,应减尽减、持续提升,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等四方面原则。将实施分阶段梯度培育,优先选择脱碳需求迫切、能源消费以电力为主、脱碳难度相对较小的行业先行探索,逐步完善相关规划设计、能源供应、工艺技术、管理运营和商业模式,待条件成熟后再向碳排放量强度高、脱碳难度大的行业逐步推进。2026年起,遴选一批零碳工厂,做好标杆引领。到2027年,在汽车、锂电池、光伏、电子电器、轻工、机械、算力设施等行业领域,培育建设一批零碳工厂。到2030年,逐步拓展至钢铁、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建材、纺织等行业领域,探索传统高载能产业脱碳新路径。


《指导意见》明确了零碳工厂的六大建设路径,形成“核算-减碳-控碳-改进”的闭环体系:

科学算碳:健全碳排放核算管理体系

源头减碳:加快用能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和电气化水平,实现

过程脱碳: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

协同降碳:开展重点产品碳足迹分析,带动全产业链上下游落实节能降碳措施

智能控碳:提升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开展能耗与碳排放数据的精准化计量和精细化管控

零碳排放并持续改进:开展碳抵销和信息披露


在《指导意见》发布之前,部分地区已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工作,天津、上海、江苏、浙江、江西、河南、广东、贵州、陕西等地区通过发布建设指南、评价指标体系等文件,探索开展(近)零碳工厂试点,已发布百余家(近)零碳工厂名单。《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于推动工业企业生产技术变革和生产方式优化重构,大幅降低碳排放,做强绿色制造业,发展绿色生产力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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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开展零碳工厂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责任编辑:华东认证中心 信息来源:国家工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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